有時候會在版上看到有人要告人,
想說跑法院是不是很簡單,
一兩句話就要提告,有時擺明就是要找碴。
自己身邊知道的就是,
我親戚的房客,住在透天的分租套房中,
常用表情,或是行動來激怒他人,
誘使他人講出情緒性的話語,
但是在那之前他都準備好錄音筆,
把對話都錄下來,屆時就跟對方說,你恐嚇我,
或是侮辱我,我要去告你,
大部分社會上不想惹事的人居多,
會私下和解,這個人就趁機敲了一筆和解金,
當作生活費。
最後因為整棟樓的人,都很害怕不知道做了什麼就要被告,
我親戚就不再與該房客續約,請他搬走。
這讓我覺得,社會上真的存在這種法律流氓,
還很自以為是的認為自己很聰明。
我覺得人與人的相處不是這麼簡單的“你不弄死我,我就弄死你“,
法律還是最後的途徑,互相尊重才是真的,
難保路上不相遇,見面都難看。
手上拿著槍,可以用來自保也可以傷害人,
今天說自保,明天就拿來傷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