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日前拿本票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然後昨天法院寄了張通知給我,內容好像是要我陳報債務人的戶籍想請教1.我要去哪陳報?2.是不是我拿這張通知單,就可以直接到戶政事務所查債務人的戶籍?先謝謝各位解惑以下附上這張通知單內容
因為你之前附給法院債務人的地址有誤導致債務人收不到法院的信函所以法院要你帶著這張公文跟法院的執行命令到戶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就會依照原債務人的資料查最新的戶籍地址(謄本)給你然後你再拿最新的債務人戶籍謄本到法院交給書記官就OK了這樣法院才能請郵差送達給債務人一般人都沒辦法申請他人的戶籍謄本所以法院才會附給你這張公文
樓主 :(1)攜帶法院這份公文+債務人身分證編號+樓主身分證及規費,到全國各戶政事務所就可以申請債務人戶籍謄本。(2)如果你是聲請本票強制執行,應向票載發票地(發票人填寫地址)的管轄法院提起,如果板院是票載發票地之管轄法院,那張公文左上方有文號({扣除右上方承辦股之代號}就是本案案號),右上方有承辦人姓名(就是承辦股書記官),建議樓主到土城板院,跟志工說要寫陳報狀,他們會教你如何寫,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