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的中文程度跟歌手其實差不多!

米迪亞簽賭案昨日宣判,除了老闆施建新、特助郭德志獲判無罪,其餘黑道、簽賭集團成員雖遭判刑,也僅有主謀林秉文面臨八月刑期;反觀打假球的三名球員,最重恐要入監執行,對想賺非法外快的球員,不啻醍醐灌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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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只有一句成語,有發現用錯了嗎?
應該是當頭棒喝才對吧....

唉....

當記者門檻真低
我的blog : http://www.flickr.com/photos/foxhuang/
忘記登出 wrote:
米迪亞簽賭案昨日宣判...(恕刪)


應該要改 臥虎藏龍
或 罪有應得
或 神乎奇技
或 難辦雌雄
或 感慨萬分
~~~ 才高就一斗 一步並兩步 懷才不遇笑人生~~~

忘記登出 wrote:
米迪亞簽賭案昨日宣判...(恕刪)

我只感覺你在罵歌手

忘記登出 wrote:
米迪亞簽賭案昨日宣判...(恕刪)


歌手躺著也中槍
忘記登出 wrote:
反觀打假球的三名球員,最重恐要入監執行,對想賺非法外快的球員,不啻醍醐灌頂。 ...(恕刪)


醍醐灌頂?那有增加一甲子功力嗎?~

都會用啻這個字了,卻敗在後頭的成語,這記者的國文程度倒底是好還是不好呀?~
忘記登出 wrote:
米迪亞簽賭案昨日宣判...(恕刪)

應該要寫
殷鑑不遠
忘記登出 wrote:
米迪亞簽賭案昨日宣判...(恕刪)

還知道『不啻』跟『醍醐灌頂』,也不錯了啦....至少還會想拿來用....
有些人搞不好這兩句看都沒看過....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忘記登出 wrote:
對想賺非法外快的球員,不啻醍醐灌頂。 ...(恕刪)


記者沒用錯阿~~~

是你們看不懂吧!!

不啻醍醐灌頂

意思是說..放水打假球.賺的多..被抓到也是輕判,上訴到最後都可能判無罪或減刑.
不打球,還可以出來跑跑龍套當歌星..

當然是有如醍醐灌頂!~理當效法.
ㄚBEN
還好還有歌手的程度
哪天退化到ABC的程度才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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