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小弟之前有在01上講小弟的5800掉了,
後來是有找到,當時員警跟小弟說只能以遺失
報案!我那時有說我的手機是被偷走的,因為是我
放在機車上!後來是拿2連單,
上個月小弟有收到類似傳票的信件,內容是告知我
目前進度在哪!我打電話去詢問,他說可以叫我不要理
只是告知你,結果今天我就收到證人傳票,小弟是第一次
收到!我當時拿手機警察跟我說已經找到就好,案件就算結束
,我也沒多想,怎麼今天就收到傳票,我是在饒河街那裏掉的
怎麼我要跑到土城去,小弟一整個很悶,小弟想請問一下
證人傳票是要去幹嘛,上法院被法官問話嗎?小弟很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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