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有大雨特報還是有民眾要登山朔溪 才浪費社會資源去救 這種自主犯險的應該要求償所費的救難成本才對
之前還有登山受困的登山客要求要有直昇機接送才要下山 也有要到醫院看病的人不願自行搭車而濫用救護車資源
真是心態可議 社會資源應該要有條件的服務民眾而不是濫用 因為最後還是納稅人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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