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網路上看到許多人自認打抱不平行俠仗義 以正義之士而自居
當然也有人被評為正義魔人
但何謂正義?所見所言即為正義?
文章轉自:http://mr6.cc/?p=5492
TTC地鐵局30年老員工因睡覺照片曝光而在一年內中風暴斃,網友有錯嗎?
今日忙碌,再摘取我在非凡新聞周刊一篇專欄文章,這次我在探討一個很特殊的網路事件──嗯,不該說很「特殊」,因為網路上常出現這樣的事件,但這次的事件卻讓網友看到這樣事件的完整度,請見以下──
就在今年初,多倫多地鐵局(稱TTC)傳出一件「醜聞」,有一位叫做George Robitaille(本文稱「喬治」)的地鐵服務人員,被「抓到」在值勤的時候,竟然仰著頭,猛睡大頭覺。
由於姿勢實在太誇張,被網友拍下來之後,在網路上爆紅,剛好許多網友對TTC一直不滿意,這位喬治恰恰成了「代罪羔羊」,網友罵翻天的同時,給這位老兄取了一個綽號「TTC Sleeper」,也讓他成了「地鐵之恥」。當時這位喬治在輿情壓力下,被逼著向社會大眾道歉,身敗名裂,還好地鐵局並未開除他。
難怪,因為這位喬治,其實已在地鐵局工作三十年了,三十年來克盡職守,而且,他還曾經是個英雄呢!因為大約十五年前,他被派遣以車子接送一位老翁到地鐵站,不料看到老翁竟趴倒在家中地板,喬治連忙將老翁送到醫院,救了他一命。
這樣的「英雄」,三十年來在地鐵認真工作,實在無法忍受網友對他一張睡覺相片的批判!老喬治非常生氣,在媒體來訪問的時候,他一度向媒體「反嗆」。他生氣的說,睡覺縱然不對,但真正該「醒來」的不是他,而是這些混帳網民。他說,世界上還有很多其他更重要的事情,譬如幫助海地賑災,比他的睡覺模樣還重要!當時他曾提到,由於「健康因素」,他有時候會比較「嗜睡」些,但似乎沒有媒體或網友去追究到底是什麼健康因素,依然死纏爛打著這位喬治不放。
這件事至今發生還未滿一年,消息傳出,這位喬治老兄,剛剛於上星期因中風而驟逝。
當然,沒有跡象顯示,老喬治是因為一年前的事件而引發中風,事實上,當時他很有可能就有高血壓的毛病,可能引發嗜睡,但,據他的同事轉述,這件事在老喬治的心裡一直都過不去,他將這件事非常的自責,到今天都還在難過,因為這麼一張小小的照片,毀了他辛苦經營的職涯。
當然,網路是不會看這些的,或許,喬治老兄對他30年來的名譽非常的保護,但網友無法理解的,網友只負責「直擊、踢爆、漫罵」。
記者一定會全面性報導,但網友只懂得抓住一個小點,無限量的擴大、擴大、擴大。
有人說,在現代,每一個人在一生之中應該都有機會享有至少幾分鐘的「fame」(當名人的榮耀),不過,這個榮耀,有時候來得並不是自己想要的,每個人都有打瞌睡的時候,如果像喬治老兄一樣,被拍下這麼一張照片,還被網友罵翻天,那樣的挫折,是否會要了自己的命呢!
突然想到,我太太在之前也曾經抱怨過,某日她正在過馬路,一邊吃著剛剛買的麵包,沒想到一位記者過來,問了幾句後,麥克風突然就湊過來,攝影師就開始拍了,她嘴裡的麵包都還沒吞進去,當天她好怕,真的上了新聞。但剛剛的喬治老兄遭遇了更可怕的事,他的30年,就因為那不注意的短短10分鐘,被一個眼尖的網友拍下,送到Twitpic,立刻在微博上爆紅,也毀了他30年的維持與努力。
一張照片,真的可以決定一個人的印象嗎?但在網路上,一張照片、一段引用,可能就定位了一個人的形象。
至少,定位了他心中對於自己的形象。至少也影響了身邊的家人、同事、朋友,對於此人的印象……這些影響真的會要了老喬治的命--
這樁事件也充份顯示,網路其實是一個危險的新傳媒,它可以被大人物或重度使用者玩弄在股掌之間,但運氣不好的市井小民,卻可能任其魚肉宰割,毫無招架之力。
寫完以上文章後,並沒有想太多,不過,昨天與媒體閒聊時,提到「網路隱私權」的問題,細節不多說,但我提到,隱私權的問題現在所卡在的地方,在於「少數人無法說服多數人」、「重度使用者無法說服輕度使用者」。其實,隱私權的問題,的確是多數輕度使用者都應該關心的,但到目前為止,只僅於少數「重度使用者」在炒作,他們許多要不是網站的競爭者,就是沒事找事寫、芝麻蒜皮寫成天下大事的部落客,這些「重度使用者」寫這麼多、辯這麼多、吵這麼多,但隱私的問題,「輕度使用者」依然隨便讀讀,最後仍「置之不理」。
我覺得老喬治事件,正是有一點點這樣的味道。許多網路「霸凌」,所來自的其實是輕度使用者,至少不是「圈內人」,他們以為,拿刀砍人會傷人,在網路上隨便寫一寫卻不會傷人,是因為拿刀砍人的時候,他們產生「同理心」,萬一有人拿刀砍你是不是會很可憐?所以他們「不會」拿刀砍人。但,在網路上寫一寫,他們無法想像「被寫」會是什麼感覺,所以就亂寫一通,十之八九不是真的,也繼續公然毀謗。
直到,他們也遇到一樣的事情,他們就會突然徹悟。
通常被網路霸凌者,往往是最沒有資源的人、或資源已經用盡的人,最沒有資源的市井小民,大家才斗敢和他「開玩笑」。真的,他們總是認為,只是「開玩笑」,但對於那位老喬治來說,上班在睡覺固然不對,但因為上班睡覺十分鐘,而毀了他三十年的努力,還讓這些尊敬他的鐵路局的後輩小生們都跟著「蒙羞」,老喬治的感受如何?
我曾經發願,以後有點錢了,一定要成立一個好大好大的基金會,幫助網路霸凌、網路受欺者,可以有錢去聘請律師,為自己討回公道!不過,這是我好多好多的夢想之一,基金會可能要很久以後才能實現,我的第一個夢想,還是先做一個「超級無敵早期創投」,先服務可能創業的創業者,目前已經面試一輪,開始安排下一步,第一輪沒有挑選到的,在下一輪還有機會。這個計畫我們進行得很審慎,有下一步的進展與相關照片,會隨時公佈在這裡給大家參考。
有一個人失戀了,千萬不要跟她說:「忘掉吧,以後還會找到更好的!」她會告訴你,你無法了解她現在的感受,你完全無法感受到這件事的「嚴重性」
同樣的道理,有一個人碰到像TTC地鐵局的老喬治那樣的事情,千萬不要跟他說:「忘掉吧,那些人是在開玩笑,是你運氣不好,沒人怪你的!」老喬治如果還活著,他會告訴你,你無法了解他現在的感受,你完全無法感受到這件事的「嚴重性」。
其實,你都是對的,失戀者是錯的;你都是對的,老喬治是錯的,但在當下,痛苦已經鑄成,就算老喬治小題大作,已經在他心中留下非常嚴重的傷痕,這種傷痕,讓他在一年內就帶著遺憾驟逝,絕對不令人驚訝。
隱私權那些事情,可以就讓重度部落客去炒作沒關係,畢竟那非關人命,但老喬治這類的事,絕對不能坐視不管。這不像「失戀」是人生必經的過程,這簡直是非人的過程,我們必須制止、杜絕它,讓它不可以再發生。
有無暴力是法律來界定...
兩個是不同的東西,所以不會有界線...也無法比較
所謂正義就是不會把自身利益加入考量,所產生的任何行為,就叫正義...
可以是文,可以是武,可以是髒,可以是乾淨..
在特殊情況下,殺人都可以是正義...但不代表當時的法令是合法
請注意一下,有無觸法跟正不正義又是兩回事...
所以正義不代表合法,合法也不代表正義...
法是人定的,法是會變的,正義卻不會變...
正義看起來很簡單,實際上做的到的人,少之又少...
然而人品高尚的人,在一生中,雖然不是每件事都很正義
但是所表現出正義風範的行為絕對會比沒品的人來的多很多...
因為對於這些擁有義之心的人來說,人不見得一定要為自己而活
以上是小弟個人見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