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賣場聖誕節的支援人員,前兩天檔期結束,所以公司打過來要我把身分證影本和存摺封面傳真過去。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問一下...

1.我要把身分證和存摺封面影印後傳真過去。我想在傳真之前在上面註明些東西(以防不法用途),不知道這樣把影本做了記號後再傳真過去還能不能供他們核對,因為我以往去辦東西時都是看服務人員現場影印後再蓋章....

2.如果可以的話我要在影本上寫些什麼?有什麼位置要注意不能被覆蓋到?

3.為什麼要這麼麻煩?直接要我把銀行帳號傳給他們不就好了?


這是我第一次在服務業上班,所以有這些蠢問題還請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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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pp wrote:
我是某賣場聖誕節的支...(恕刪)
應該是這家賣場的財會人員比較小心,要確認id與存褶為同一人才好匯款及報一些薪資所得給國稅局吧。
你就在id影本上,寫個僅供xx公司薪資轉帳核對之用,就可以了。
這在詐騙集團始祖國的台灣,應該是常識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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