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點左右.陪我女朋友去重慶南路(靠近台北車站)上的那家墊腳石買參考書.看著看著.就有一位中年男子禿然蹲下.一開始我沒注意.以為他是在看書.可是我發現不對.他手上一直拿著手機.鬼鬼祟祟的.因為我女朋友穿的學校制服有裙子.所以我開始起疑心.觀察他的行動.發現...旁邊有另外一間學校女生.他也靠過去了.動作一模一樣.原是我跟那個女的男朋友說.我們也不知道要怎摸辦...我去找了店員.店員說我再注意看看.看到直接抓.這時那成樓的店員幾乎全部全部都在注視他.他似乎也發現了.買了本書就往門口離開...

我當然氣炸了...跟上去問他.你是不是拿手機拍人家裙子下面.他一直說沒有.他還把手機拿出來.說他的手機沒照相.而且他不太會使用(我想:屁!!他是用Philips 362)他有裝在套子裡.我說:不要騙我.我在手機行上班(我騙他的).把手機拿出來我看(X的.騙我說沒照相.而且他拿出來的時候直接關機).他一直跟我說他沒有.我跟他說你沒有的話.把手機相簿給我看.我說我尊重他的隱私.所以我的也給他看.比較公平.我也說:如果是你女兒.你會作何感想...他想了想.把手機開了.進到手機的相簿有一堆照片(還跟我說不會用.欠揍!).Philips 362的相簿一打開不會像有些手機會有小圖片.是按檔案一個一個的.按進去就有一些選項.其中就有刪除.他就一張一張刪掉了.他刪完之後.我跟他說聲抱歉他就走了...畢竟我沒看到證據...

如果是個位大大...你們會採取什麼行動呢?我也不知道我做的是對是錯.如果我錯了.我向那位先生陪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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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的沒錯,不過我認為店員應該跟你一起把他帶到警察局才是。
有一就有二,不是不給他反悔的機會,只是要是今天你沒站出來的話,
說不定那些照片就流到網路上了。

還是要跟你說,幹的好
我也覺得你做的很不錯,不過我認為店員應該要更有警覺心一點,把錄影帶的畫面印下來招告天下..
看他下次還敢不敢
死亡之握壽司 配 回春之手卷 百毒不侵矣~~
可是我覺得還是要當場抓對我們才比較有利.而且店員笨笨呆呆的.觀察的太明顯.他都不敢有下一次行動.就去結帳了...這種人...真是

(我事後還跟我女朋友開玩笑說.會不會我回家上那種網站就看到妳了阿.哈哈...)
如果我是那位先生,我有犯罪動機是沒錯,但如果我手機沒有拍到圖片,你又叫我給你看圖片,我會說好我給你看,如果沒有圖片,我一定告你.....,最好的方法是以現行犯捉他,不然你也沒看到手機正在拍裙底風光,要是我沒拍,你又說我有拍,我先告你毀謗....
如果他要告我也要抓到我才告的到阿~我國中田徑隊的~那種中年的一定跑步贏我~那一帶人那麼多.攝影機照的到我才怪~

他沒拍.那位什麼他不給我看圖片.種種的可能都太可疑了.如果發生在你週遭的人身上.我想你就不會想哪麼多了.將心比心吧

店員也說現場抓比較好.我也知道現場抓比較好......謝謝大大指教
只能說,如果對方是年輕人,他沒拍,你既然出手,他也可以給你難看,你不用跑,他先扁你羅....

要是我,除非現行犯,不然我不會出手,中年人也有隨身帶刀的,不要小看人家...
那就要看誰比較會打囉.沒在怕的~他桶我一刀他也別想離開那...
年輕果然就是本錢...敢衝....

不過還是別小看任何人的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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