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紅襪對藍鳥的比賽結果,攸關我們建仔的十六勝是否被超越這件事。
結果出現了一個超好笑(對藍鳥投手好樂迪/Halladay來說是超不爽)的過程,
外野手漏接就算了,他老兄手賤一撈居然就把球撈出十呎之遙的全壘打牆外。
(PTT 看到的畫面連結,請自己去找 http://0rz.net/2a1Pn)
原本應該十拿九穩的警戒區高飛球接殺居然變成了全壘打,把好樂迪4:4的
平手局打成了4:6的敗戰(16-5)。這下大聯盟最多勝投數目全都成了十六勝
,下次最早先發的王建民真的有可能獨居勝投王寶座了。
擊球員規則6.09:
E. 界內球於觸地後反彈進入觀眾席,或超越穿過圍牆、記分板、灌木或圍牆攀藤草時,跑壘員給予進兩個壘,擊球員亦給予兩個壘。
【註】所謂觸及地面,係指不是飛翔狀態。
F. 界內球不論在觸地前或觸地後、穿過圍牆、記分板、灌木及藤草或從圍牆記分板間隙穿過或從下面穿過,或夾在圍牆或記分板、灌木及藤草時,擊球員與跑壘員均給予進兩個壘之權利。
G. 著地之界內球,因野手之碰觸而落入界內區域或界外觀眾席或越過圍牆,則擊球員與跑壘員均給予進兩個壘之權利。
H. 任何界內飛球,因野手之碰觸改變行進路線而落入界外區之觀眾席或越過圍牆落於界外區域者,擊球員給予進至二壘。如該球因而落入界內區域之觀眾席或越過界內區圍牆者,擊球員給予全壘打。但該界內飛球在距本壘板少於二五○呎之內被碰觸改變進路者,擊球員僅給予兩個壘之權利。
裡面應該有解答,
不過跟AQUILA大大說的不同,
並非以落地否來判決是否為全壘打,
因為若是以落地否來判決,
守備者於界內漏接而彈到界外,
也得要判為界外球了,
所以PO上棒球規則給各位大大參考。
P.S.轉錄自http://online.cpbl.com.tw/rule/cpblrules.htm "中華職棒官網--棒球規則"
(歹勢..我是愛國球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