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 簡稱: 杰
車主=債主 簡稱: 霆
車子貸款餘額 : 20-30萬
買車前
杰 以為 霆 會定期繳錢
也不懂 保人 的意思
於是就傻傻的....相信了 霆
當了霆的 保人
分期買了車子
過了N月吧
貸款公司 收不到分期的錢
於是寄了好幾次的吹繳單給 霆 和 杰
杰 也 強烈告知 霆
但 霆 也一樣未繳
霆 認為 我弟 會怕 也認為 杰 會繳 而不繳
感覺 霆 在 玩 杰 一樣
現在
貸款公司 打算 用法律途徑 法辦
杰 有正常工作 也有能力還清 (名下無財產)
霆 無正常工作 無法還清 (名下無財產)
請問
如果 杰 並不想白白花了這筆錢 而打算還清餘額
有辦法
在車主 "不願意"轉移車權 的情況下
得到這台車子嗎
哈拉伯 wrote:
我真的看不懂整篇裡面的人之間是什麼關係
我來翻譯吧

浩浩浩浩浩 wrote:
我弟弟 簡稱: 杰
浩浩浩浩浩 wrote:
杰 以為 霆 會定期繳錢
也不懂 保人 的意思
於是就傻傻的....相信了 霆
當了霆的 保人
翻譯
弟弟杰當了車貸保人浩浩浩浩浩 wrote:
車主=債主 簡稱: 霆
翻譯
霆是車貸借款人,又稱債務人浩浩浩浩浩 wrote:
請問
如果 杰 並不想白白花了這筆錢 而打算還清餘額
有辦法在車主 "不願意"轉移車權 的情況下
得到這台車子嗎
答:沒辦法

要車也沒啥屁用,一般車子落地後,過沒幾年幾乎沒啥殘值
不過可以在代償(替債務人還錢)後跟債權人(銀行)要代償證明
以後可以拿這張證明向法院聲請執行名義
然後,強執霆的財產
一起等地球爆炸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