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1名林姓男子(53歲),和黃姓男子是好友,早對他同居女友懷有好感。今年元旦晚上,林男帶酒到黃男住處,和黃男和同居女友一起聊天,黃男不勝酒力回房休息,林男假借離去卻趁隙將女子拖進客廳欲性侵,女子奮力掙脫跑到大街上,黃男仍不罷手,把女子抓到路燈下強脫衣褲,以暴力毆打逞慾。所幸路人經過報警,警方趕到現場時,黃男正在性侵全裸的被害女子,立刻將黃男逮捕並將女子送醫。檢方認為林男酒後亂性、行徑惡劣,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並求刑7年。
到底是黃姓還是林姓阿...
林男好可憐 明明就不是他幹的
http://tw.nextmedia.com/rnews/article/SecID/102/art_id/24382/IssueID/20110410/page/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