豹頭: 我玩完不付錢 就不叫嫖啦

怎麼會送錢的無罪呢???
既然送錢的無罪,那收錢的那位是啥罪@@??
台灣的法律真奇妙.....
要看收你錢的官大不大。如果你賄賂小科長,爆出來你一定穩死的。

而且送錢的不只無罪,連送錢而取得的利益都還合法,真的很妙。

加藤老鵰 wrote:
這是看到郭瑤琪一二審...(恕刪)

這案件有很大的問題
1.A說有送錢給B就裝在茶葉罐裡!查B查不到這筆錢,A給證據?就是籌措來源及回補的資料可以佐證
那這筆錢A自己放私人口袋也行啊、不然送給C也可以啊
2.既然說送給B,B也收下了,且行賄的目的是給包工程!B沒給A工程做,那如何確認B收了錢?
3.既然收了錢沒做事,檢調如何得知A給B錢?且放在茶葉罐裡!B卻說不知道茶葉罐裡有錢,這有產生陷害的可能性
3.最後給錢的沒罪,收錢的有罪,不就說明了此地無銀3百兩,這龐大的利益沒給某大集團,特地給他難看的
加藤老鵰 wrote:
豹頭: 我玩完不付錢 就不叫嫖啦...(恕刪)


不叫嫖, 那就是強姦, 不然也算通姦; 奸人做姦事嘛~

我愛單車 wrote:
這案件有很大的問題
1.A說有送錢給B就裝在茶葉罐裡!查B查不到這筆錢,A給證據?就是籌措來源及回補的資料可以佐證
那這筆錢A自己放私人口袋也行啊、不然送給C也可以啊
2.既然說送給B,B也收下了,且行賄的目的是給包工程!B沒給A工程做,那如何確認B收了錢?
3.既然收了錢沒做事,檢調如何得知A給B錢?且放在茶葉罐裡!B卻說不知道茶葉罐裡有錢,這有產生陷害的可能性
3.最後給錢的沒罪,收錢的有罪,不就說明了此地無銀3百兩,這龐大的利益沒給某大集團,特地給他難看的



我查了些資料,大概是這樣:李氏父子說他們送了兩萬美金放在茶葉罐給郭,茶葉罐有搜到,錢也有,但是郭說兩萬美金是長輩(怎麼大家都有好野長輩XD)贊助兒子的留學費用,她放在茶葉罐裡.

然後檢方說騙肖喔,妳家長輩給的錢要是光明正大,幹嘛偷偷摸摸放在茶葉罐裡還用茶葉蓋住?這不是欲蓋彌彰是甚麼?

大概是這樣.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老百姓高興送錢給官員或民代
本來就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不信的話
請參照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及胡志強市長的CASE

八大行業業者送錢二千多萬元給議長
不犯法

議長為八大行業業者向市長關說
不犯法

市長被關說後發執照給八大行業
也不犯法

請大家相信中華民國的司法
好嗎?

參考資料:

蘋果日報
2009年 11月11日
【綜合報導】真是沒天理!台中市議長張宏年四年前收受電玩業者柯美雲二千多萬元,致電台中市長胡志強及市府官員,關說讓柯順利取得兩張電玩執照,胡事後作證指忘記張有無關說,檢方起訴張貪污圖利罪,但一審認為無法證明官員受關說施壓才發照,且發照過程合法,昨判張無罪;柯則因取得執照後經營賭博電玩被判有罪。
學法的人都喜歡玩法
那為什麼選舉買票收錢的選民會有罪咧
應該也都無罪才對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今天又有類似的案件判出來了,前交通部次長何煖軒被控在高公局長任內,接受業者支付外傭費等生活開銷,遭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駁回上訴,維持何煖軒無罪判決。

檢方說呢,何煖軒在89年9月間涉嫌要求陳進財提供外籍勞工,外傭費新台幣32萬餘元全由陳代為支付,所以依貪污罪將何起訴,結果法院審理以後說,菲傭是陳進財「無償提供」,且查無何煖軒護航五目證據,他收受餽贈純屬官箴問題,不構成貪污,簡單講就是既然沒有對價關係,那就不是貪污罪咩.

法院不是說他沒有收錢,法院是說沒有對價關係,意思就是錢拿歸拿,我可沒放好處給你廠商.

那豈不是說我拿錢不辦事就沒罪?鼓勵大家黑吃黑嘛.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加藤老鵰 wrote:
意思就是拿錢不辦事,沒品歸沒品,因為沒對價關係,所以不叫”職務上收受賄賂罪”.這不正像豹頭講的?我玩完不付錢, 就不叫嫖啦...(恕刪)


你舉的例子有問題,
玩完不付錢叫白嫖, 白嫖也是嫖.
白嫖比嫖的罪更大.

加藤老鵰 wrote:
這是看到郭瑤琪一二審...(恕刪)


前幾天,
營養午餐案的法官認為業者送校長10萬, 是生日禮金不是賄絡, 是荒謬的說法
但某總統收受業者600萬的結婚禮金, 當時的法官卻認為很ok

所以說台灣的司法真的是爛到沒有一塊好的
好運中時鐘, 壞運中龍眼, 純粹碰運氣啦
玩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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