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些日子跟女友二人看完電影大約晚上十二點多
因為胃有點不舒服...所以想吃點熱的東西墊墊肚子
就騎著機車到復興南路上...吃點清粥小菜...
找好了店家...點了三四道小菜...店家附上一鍋稀飯
約NT300多元...
稀飯小弟和女友各吃了一碗...約剩下半鍋...
而點的小菜沒吃幾口...我們二個人卻都飽了...
為了不浪費食物...小弟的女友提議將剩下的稀飯還有小菜打包回家當明天的早餐
小弟便到櫃檯結帳...並請服務人員幫我們打包
但打包時服務人員反應...稀飯不能打包(因為稀飯是吃到飽的)
小弟便覺得奇怪,當場問了服務人員...
「剩下的稀飯不能打包,那請問你們怎麼處理呢??」
服務人員說
「剩下的稀飯我們員工會自己吃掉?!」

小弟在這請問大家...
店家這種說法...是否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