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店家的說/做法...這樣是正確的嗎??

小弟第一次發文...如果有什麼不妥的地方請原諒...

前些日子跟女友二人看完電影大約晚上十二點多
因為胃有點不舒服...所以想吃點熱的東西墊墊肚子
就騎著機車到復興南路上...吃點清粥小菜...

找好了店家...點了三四道小菜...店家附上一鍋稀飯
約NT300多元...
稀飯小弟和女友各吃了一碗...約剩下半鍋...
而點的小菜沒吃幾口...我們二個人卻都飽了...

為了不浪費食物...小弟的女友提議將剩下的稀飯還有小菜打包回家當明天的早餐
小弟便到櫃檯結帳...並請服務人員幫我們打包

但打包時服務人員反應...稀飯不能打包(因為稀飯是吃到飽的)
小弟便覺得奇怪,當場問了服務人員...
「剩下的稀飯不能打包,那請問你們怎麼處理呢??」
服務人員說
「剩下的稀飯我們員工會自己吃掉?!」


小弟在這請問大家...
店家這種說法...是否合理
我記得
復興南路那邊的清粥小菜店
櫃臺附近有張公告~~
「清粥無法打包」
這個~~行之有年囉
至於是不是合理/合法
合理的部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道理~~不知道要合誰的道理才是合理
合法的部分~~得請法律專家出來幫忙解說
清粥小菜~~~~是我吃過最貴的,任何時段包括宵夜,全省都一樣,也不知道是貴在那裡,所以我很

少吃外食的清粥小菜,有一次我們一桌點了空心菜,真是暴利,邊吃邊笑說,吃飽也要把梗吃下去,
我吃過最便宜的~6樣菜~2碗清粥~

70元!!
是看地點吃吧!我想~
近來身體欠安.會少上01~~~
sanyo10041004 wrote:
小弟第一次發文......(恕刪)


因為先例一開, 以後別人就來打包稀飯啦...

真怕浪費就不該盛那麼多...
清粥小菜........

沒有便宜的........怎麼吃都是"貴"..........

至於能不能打包我就不知道了.........

閹黨諸公好古風,行止無愧褒貶空!立馬橫戈胡虜潰,摐金伐鼓狄夷崩! 焚琴煮鶴萬民飽,花間問道天下同!清談高論俱豎儒,負劍挾弓有廠公!
清粥小菜 我家這裡吃也是很便宜呀 (新莊運動公園附近)

粥 一個人10元吃到飽

小菜 一般的 一樣10元(2人份左右) 排骨或是整條魚就有另外的價錢

怎麼吃都還算便宜呀


之前有去過台北復興南路那邊吃過 那邊就好貴 也沒比較好吃 台北市的人錢好像比較好騙


吃到飽的東西應該沒法打包吧
不然我就先拿一堆到桌邊 然後吃不完 說要打包

應該是在拿之前...就先衡量一下自己吃的吃不完吧
寧可先少拿 也不要多拿 這樣才不會浪費是吧...
清粥小菜便宜的當然有
不過復興南路上的那兩家都是貴到 爆爆爆!!!
不好意思...小弟沒交代清楚

稀飯是服務人員裝給我們的...並不是小弟自己盛的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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