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外籍人士 有高風險的傳染病時 外交部是不是有權不發簽證入境...??

一名感染愛滋病的東南亞外配,12年前驅逐出境,最近因為想要來台探望前夫的小孩遭到拒發簽證,立委痛批外交部太離譜!根據衛生署的規定,HIV帶原的外籍人士還是可以申請入境,但是我國發給的簽證是每季不超過一次,每次不超過14天,這回外交部拒發婦人短期簽證,引發立委關注,外交部表示,將會對個案進行了解,只要衛生署核可,將會儘速核發簽證。這樣外交部也不對嗎???我也認為是要先得到衛生署核可再給簽證.....這些立委........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