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宣布,不論國際或國內線,攝影機腳架或超過二十五公分的相機腳架、金屬游標卡尺、鋰電池、電擊器及醫療注射針頭都不可帶上機;否則設備器材將被丟棄,若旅客執意帶上機,依民航法可處新台幣兩萬至十萬元罰款。請問記者和外景節目怎麼辦,可以托運嗎,好奇中。手機、相機備用的鋰電池,可以帶嗎(以前不可托運,要當隨身行李)?
米思特 wrote:鋰電池?手機不是有用...(恕刪) 民航局指出,由於鋰電池有易於爆炸特性,為了飛航安全,除手機、數位向機用那種尺寸的小鋰電池需裝在器材內可以托運上飛機外,其他任何尺寸的鋰電池則禁止以「托運」的方式上飛機,而是需要個人攜帶
據我看新聞說的鋰電池如果是裝在機器上的例如筆電 手機 照相機等都沒問題如果你要多帶除了不能托運要隨身攜帶外多的鋰電池還要隔絕就是要包裝啦像單買一顆數位照相機用的鋰電池都會有一個外面塑膠盒包著民航局就是要你那樣包著上飛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