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家那邊(木新路三段頭那附近)有間中古車買賣商,他們長年把車停在人行紅磚道上,本來人行道蠻大、結果他們停了車瞬間變2人能走的紅磚道,到台北市路霸網頁檢舉、結果回應是那是私人地他們停是合法的....................那麼私人地怎麼會鋪人行道紅磚,就算是私人地那也應該是既成道路可以這樣佔住人行道嗎??而且開上人行紅磚道不違規嗎??不知道該怎麼讓他們把車移離人行道,還我們行的空間各位網友有何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