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媽前幾周突然搞失蹤,跑到東歐去玩了
看照片時發現,有我送給她的那件OAKLEY
瘋狂老媽東歐行~圖一張(oakley 上衣)
perigil wrote:
老媽前幾周突然搞失蹤...(恕刪)

so??......開箱??
我只知道後面的牌子 刻著 這是普西京住過的房子......
這篇是要大家來修圖還是...?
要不要再把po文主旨說清處些?...
下次失蹤超過24小時,記得去報案.

受理失蹤、行方不明人口報案與撤銷查尋流程
步驟一:(一)、繳交最近相片二張。(二)、戶口名簿。
步驟二:(一)、轄區派出所受理。(二)、填具受理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
步驟三:將受理表傳真至總局勤務中心輸入電腦。
步驟四:受理失蹤人口案件登記表乙件送分局四組。
步驟五:轉轄區分局及戶政事務所。

perigil wrote:
老媽前幾周突然搞失蹤...(恕刪)
http://ppt.cc/JJvu

perigil wrote:
老媽前幾周突然搞失蹤...(恕刪)


開箱老媽 ??????

啞虎騎貘姿勢佳 wrote:
開箱老媽 ?????...(恕刪)


有沒有人要順便開_老媽

zenith0111 wrote:
有沒有人要順便開_老...(恕刪)



樓上的 怪講法 ........
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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