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今年4年在網拍買了5000點的MYCARD點數,店家有加入"消費者保障",店舖也有公
告是由台灣智冠公司直接進貨,所以小弟直接向該賣家購買,之後儲值後也確實無誤,直接今年9月
份遊戲帳號突然被鎖,跟智冠公司聯絡後,要求提出購買證明,以及帳號所有人的身份證影本傳真,
也都沒有問題,過了3天遊戲帳號就解凍了,結果今年10月突然收到偵查隊的來函要求到案說明,到
案之後才知道被告了"詐欺罪",該警官說受害者於今年4月透過MSN被詐騙了4萬多點,之後這4萬多
點被充進了該MYCARD會員帳號,而小弟在4月份有登入該MYCARD會員帳號,後來回家上網查了交易紀
錄後發現我在員警所敘述的時間點裡,剛好是我跟賣家下標購買的時間,因為當時購買的時候,我是
要求對方先將遊戲點數轉成我指定的遊戲,但故意不充值,然後等我登入MYCARD帳號後再自己打我
的遊戲帳號進入充值,警方有說有另4名被告,我想應該跟我一樣是跟該賣家購買,所以應該跟我一
樣會有購買紀錄,被害者一共被騙4萬多點,小弟買到了5000點,所以剩下的點數應該是剩餘4名被
告買到,目前已做完筆錄,等待開偵查庭中,請教各位大大幾個問題
1.我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到,而且價錢也並比市價便宜太多,而且有網路交易紀錄,是否符合"善
意第三者"呢?
2.詐騙者MSN的IP紀錄,還有當時申請MYCARD會員帳號的IP也都不是我,小弟只是在購買5000點遊
戲點數期間登入了MYCARD會員帳號,而且我確信我所做的動作就是將5000點轉入小弟的遊戲帳號,
而且遊戲帳號是本人的,並非人頭帳號,如果MYCARD能提出證明的話,是否能使小弟的網拍交易紀
錄5000點更有說服力呢?
3.由於小弟之前在網路上陸續買了不少次MYCARD遊戲點數,4月份到10月也買了幾次,4月份的點數
到10月才發現有問題,如果之後又發生同樣的問題,我一樣有該時間點的網拍交易紀錄,是否能向
警察或檢查官要求參照前一件案件的筆錄呢?
感謝各位大大,因為這是小弟第一次被告,非常不安,小弟真的是不知情,不知道檢察官會不會接
受"善意第三者"
平成快槍俠 wrote:
從你敘述來看應該是沒...(恕刪)
謝謝大大,為了證明我的清白,我可能會跟檢察官要求簽署切結書,如果小弟的網拍交易紀錄有假
,或是該詐騙集團跟小弟有關,或是詐騙的IP是小弟使用跳板偽造的IP,小弟願意負最嚴肅的法律
責任,請問法官如果同意我是"善意第三人",是否可以要求免賠償原告,或是要求原告必須付出我
當時購買的金額,才能取走我當時購買的點數呢?
另外,我怎麼知道是不是原告是不是內神通外鬼,或是自導自演,將點數賣出後,再去警局報案呢?
我想知道有沒有網友遇到這種案子,或是得知類似的判例
另外小弟很怕之後又被告,因為4月份之後還有上網買(一切皆有交易紀錄),如果又來一次,又得重
跑筆錄跟偵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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