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獲者可向物主要求物品三成價值的報酬

既然社會大多數人都覺得撿到東西還給物主是應該的
(雖然這只是表像 跟偷吃一樣 大家都覺得是不好的 但做的可多了
表面上說應該還 但A走的人也不少)
那為什麼法律要明文規定可索取三成報酬?
然後拾獲者依這樣的規定索取就好像被千夫所指 被鄙視
好像做錯事 被物主鄙視甚至還起口角
為什麼?
是因為有此一規定希望能提高物歸原主的機率嗎?
還是增加拾獲者歸還的意願?
那物主被索報酬 我想大部分又都不高興
但至少東西被歸還不是?
我想大部分物主面對被拾獲者索報酬的態度都是有點無奈
但為了拿回物品還是得付
大家怎麼看?
newplaza wrote:
大家怎麼看?


這樣看

圖片來源:showchina.org
你按回報了嗎?
我記得以前法律是規定百分之五

現在這個三十 雖然高

但會失主會不太高興

不過換個角度想 有拿回七成總比全部不見好吧
要看情況吧..

如果撿到錢..那是人家的救命錢你還要3成...豈不是趁火打劫?

當然如果你只是想要3成...那就可以不用還了...

同理..如果今天撿到的是手機..你要要哪三成?折價後?還是手機的外殼?
我也跟你一樣
報酬太高 應該降低
反正3成降為2成 1成
該還的就是會還 A走的還是會A走
想還的不會因為從3成降到2成就不還
因而據為己有吧
IQ不到180 wrote:
要看情況吧..如果撿...(恕刪)


這是另一回事了 無法判斷真偽
裝可憐 裝窮 誰不會
我只是一個學生 3成對我我真的負擔很大
我只是一個窮忙族 一個月才2萬8
我只是一個下沉的中產階段 我月薪五萬 但要養老婆孩子
我媽急著洗腎 我爸剛中風...
難道拾獲者會要你提出證據?
既然彼此交相賊 物主覺得你不會要證據又想省錢
就裝嚕 這都是人性
我單純覺得3成應該調低

newplaza wrote:
該還的就是會還 A走的還是會A走
想還的不會因為從3成降到2成就不還
因而據為己有吧


很難說..
社會不能單純的只分成會還跟不會還兩種人

如果說還人家可以得到道謝還可以拿到一點報酬
我想本來不會還的,可能也會增加點還的機率
而如果還人家,想索取報酬,不但會被罵得狗血淋頭而且還不一定要得到
那不會還的就真的不會還了

當然如果撿到的人很有正義感那是都不影響沒錯
mhhuang wrote:
很難說..社會不能單...(恕刪)


既然法律有規定3成
想拿且堅持要拿的不會拿不到
若最後不拿 是受到物主人情壓力或周遭人(例 警察 物主親友)輿論壓力
若是媒體在文字或報導都加入了施壓的輿論
那是不是偏頗或另類霸凌?
在規定還沒改以前 物主的正確心態就應該往好處想
總有拿回七成的價值 而不是攻擊拾獲者
雖然10個物主遇到這情形有10個心理都會不高興
這就是人性
不會還的人絕大多數都是貪圖價值 既然想貪圖價值
為什麼要期待他放棄100%的價值去換取30%且阻礙重重的報酬?
想要因而提高拾獲者的歸還率 兩者本是矛盾不是?
所以徵結點還是規定本身
30%不是應該降低就是應該取消
newplaza wrote:
既然社會大多數人都覺...(恕刪)



撿到別人的東西 回給原物主 這不是天經地義的嗎???
怎麼居然臉皮可以厚到好意思跟原物主要3成
映像中這好像古裝電影裡的一些不入流的腳色才會幹的事情????

我一直都很訝異 怎麼法律居然會明定可以要3成!!!!
這不就等於是合法的搶劫
我是新一代的句點王

newplaza wrote:
既然社會大多數人都覺...(恕刪)


用法律規定道德,表示這個國家社會已經道德淪喪。


以後法律要規定:受人幫助要說謝謝,助人者依法可向受助者索取3次上床機會。
保證台灣人都喜歡幫助別人!
我用600D寫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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