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立地址問題,煩請網上各位前輩高手賜教!!!!!!!!

想請教各位先進一個問題

最近小弟的朋友想成立一間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項目為餐飲業,欲承租一間店面來營業。
現在碰到了公司設立地址的問題。因為在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時,需要提供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設立登記地點,但是朋友想以公司的名義向房東承租營業所需店面,也就是說要先有公司才能向房東承租,但是經濟部商業司要她先提供設立地址才能成立公司。

請問各位前輩,我朋友是否可以先以所欲承租之店面當公司設立登記地址,待公司正式成立後再與房東簽約?這種做法是否可行?還是說可以先找商務中心承租一個虛擬營業地址,在公司正式成立完成並與房東簽約後再將公司營業地只遷過去?

煩請各位前輩解答!!

astyerqaz wrote:
想請教各位先進一個問...(恕刪)

很簡單,就用公司名義直接與房東簽約即可(前提是公司名稱已經保留給你了)。
只要房東沒問題就好。你就可以拿著租約去辦公司登記了

katsumi wrote:
很簡單,就用公司名義...(恕刪)

正解~
就如同K大所說的,只要公司名稱有保留給你
你可以先用這個公司名稱與房租簽約

還有更簡單的
花點小錢請事務所處理就可以了~
到時你只要人到+帶公司大小章即可
cookit wrote:
還有更簡單的
花點小錢請事務所處理就可以了~

呵呵~小錢嗎.....
一萬小嗎?二萬小嗎?五千小嗎?
台灣要體認到人力時間有價~還是有段距離的
要成立公司之前要先向經濟部商業司辦理名稱預查申請,通過後就會保留公司名稱給你。

有這個保留的公司名稱才能去刻印章簽約,並不是自己覺得公司名稱可以就要對外使用了,名稱沒有主管機關同意保留一切都不算數。
感謝各位先進的回答,小弟受益良多
非常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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