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如下
A=賣帳號的人
B=A的朋友
C=我
D=購買我帳號的人
前情提要,2011/4/7我向A於8591平台購買了一個帳號,並於2011/11/4透過8591平台出售給D
今天晚上接到A打電話來,A表示他的8591平台帳號遭到鎖定,原因是因為這個8591平台帳號是A和B一起使用的
A說:「之前賣給C的帳號,因為B向遊戲公司申請回帳號,"並且再度出售",導致8591平台鎖定他的帳號」
目前我有疑問的是,因8591平台並未直接與我聯繫,而是透過A撥打電話與我通知,也未接到D與我聯繫!
目前A希望我能連繫到D,請D與A(B)進行協調,以利解凍他於8591平台內的金錢
問題1:這種情況是否要讓D與A之間互相解決,或是我(C)直接報警請警察處理?
問題2:若要去警察局報案,由D報案還是我(C)去警察局報案最為恰當?
問題3:請問A.B兩位是觸犯到刑法中的哪一條,因虛擬寶物有修法過有點不太清楚
我想詢問是否能夠直接透過警局進行處理,對我和對D都會比較有保障
畢竟我要盡到我應該盡的責任,對D也有所謂的保障與交代
再者我無法確定是否真的B這個人物的存在,所以我希望請警方處理
畢竟要取回遊戲帳號是必須傳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才可以取回
交易紀錄8591平台都可以調到
我可以提出我位於2011/4/7~2011/11/4之間的交易紀錄與持有的狀況
並請8591平台提供我於2011/11/4交易給D之紀錄
這樣是否足夠?
先謝謝各位,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