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帳號被盜回,煩請法律人幫解答

角色如下
A=賣帳號的人
B=A的朋友
C=我
D=購買我帳號的人

前情提要,2011/4/7我向A於8591平台購買了一個帳號,並於2011/11/4透過8591平台出售給D
今天晚上接到A打電話來,A表示他的8591平台帳號遭到鎖定,原因是因為這個8591平台帳號是A和B一起使用的
A說:「之前賣給C的帳號,因為B向遊戲公司申請回帳號,"並且再度出售",導致8591平台鎖定他的帳號」

目前我有疑問的是,因8591平台並未直接與我聯繫,而是透過A撥打電話與我通知,也未接到D與我聯繫!
目前A希望我能連繫到D,請D與A(B)進行協調,以利解凍他於8591平台內的金錢

問題1:這種情況是否要讓D與A之間互相解決,或是我(C)直接報警請警察處理?
問題2:若要去警察局報案,由D報案還是我(C)去警察局報案最為恰當?
問題3:請問A.B兩位是觸犯到刑法中的哪一條,因虛擬寶物有修法過有點不太清楚

我想詢問是否能夠直接透過警局進行處理,對我和對D都會比較有保障
畢竟我要盡到我應該盡的責任,對D也有所謂的保障與交代
再者我無法確定是否真的B這個人物的存在,所以我希望請警方處理
畢竟要取回遊戲帳號是必須傳真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才可以取回

交易紀錄8591平台都可以調到
我可以提出我位於2011/4/7~2011/11/4之間的交易紀錄與持有的狀況
並請8591平台提供我於2011/11/4交易給D之紀錄
這樣是否足夠?

先謝謝各位,新年快樂
虛擬寶物與帳號那麼在意幹麻,賣了就賣了,沒有在保固的,

A還會留著你的電話打電話給你,感覺就像是詐騙,

A的帳號被鎖,是B的事情,你沒必要幫他解鎖,

而且是A的帳號,怎麼是B可以申請要回帳號再賣掉,

如果不是詐騙,那你不就是第3手取得的帳號,

還有有爭議的事情,交易網應該會主動聯絡你,

而不是A找你。

註:我不是法律人,只是寫出我的看法而已,你可以思考看看


ngng1013 wrote:
角色如下
A=賣帳號...(恕刪)


只要是電腦關上就沒用的東西 我一塊也不想花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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