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明天就要通了...車票也是一票難求..但是,網路拍賣卻有人拿來牟利..之前有聽說,台鐵的車票在網站賣並牟利會觸法..那高鐵呢???Y拍知識找的..《鐵路法》 第六十五條 (購票加價出售圖利罪)購買車票加價出售圖利者,處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六十四條第二款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
唉只能說,高鐵連個基礎的"電子"售票系統都沒做好都已經是幾世紀了,還在人工開票沒有人為了那90分鐘的車程,花6-8小時去買車票吧而且買到的可能還是疊疊樂的位子有那需求,就有人供給為了搶通車卻損害了我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