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DVD發行公司代理洪姓檢舉人到台南某dvd出租店租片<開運兔 ,玩咖尬宅爸>2片dvd,於民國101年5月19日下午5點與2員警赴店要求扣押片子與片盒.並出示<開運兔dvd> 的封面影本當證物.說違反著作權法(無加以述明哪條哪款). 隨後找不到開運兔的那個片子與片盒,檢舉人就誣指被掉包;店長要求出示搜索票,2員警回說公共場所並不需要,遂扣走開運兔(店長並不停訴說此片是正版博客來買的)及其他二手正版光碟片合計6片
簡訴當日過程 :
民國101年5月19日下午5點於台南市..區店家「**影音漫畫租售店」,兩名高雄林園分局便衣警員(林**等)夥同洪姓檢舉人進入店內。檢舉人會同便衣警員,在未說明任何理由及明確違反之法令情形下,以咆哮恐嚇要將店員帶回高雄做筆錄再轉送地檢,脅迫店員將該檢舉人認為海外版DVD片與藍光片拿出,進行扣押,期間還一直大聲咆哮說話,影響商店營業。待店長到店後,警員出示身分證件,店長想要進一步確認時,遭到警員用言語嚇止不得碰觸,態度極致惡劣,員警出示一只影印DVD片盒封面及訴說違反著作權法,要扣押並恐嚇全部扣回去。店長不停重訴這些全是正版片,並詢問警員如何確認所扣押之DVD片與藍光片為違法之商品時,警員便用手指指向檢舉人,說其因為不知道是否違法,故需檢舉人一同前來辨識,但卻未說明檢舉人之身分為何,事發現場反而見檢舉人不停的指揮警員辦案,檢舉人甚至執警方蒐證之錄影器一段時間,指使警員辦案。
>兩位員警在沒有搜索票的情形下,用脅迫恐嚇態度逼迫店員拿出放置於櫃檯內的DVD與藍光片,進行非法扣押動作,還辯說公開場所本可不用搜索票進行搜索,如此惡劣之行徑,實在令人無語。
>從事件當中發現兩名警員無法分辨光碟是否正版,單憑檢舉人陳訴,及一只電影DVD片盒的封面影本 ,指揮就逕行扣押,故檢舉人有指揮警員辦案之實;加上本店位於台南市,為何檢舉人不至鄰近分局報案,而是會同高雄林園分局警員,千里迢迢北上,強烈懷疑檢舉人有疑似勾串警務人員以構陷入罪方式。
中天新聞 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4v83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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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2員警察真的無法無天

以刑法307條違法搜索告發 ...成功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