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很多綠燈轉換紅燈時,黃燈"已經沒了",但是仍有一些會陸續闖前幾秒紅燈的,如果這時我這邊剛亮綠燈"馬上起步"故意讓對方撞上,再用護身倒法,法律來說這樣會有錯嗎,這樣可以裝痛要錢賠償嗎,可以跟公司請公傷又有錢拿?不好意思,應該PO到閒聊與趣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