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這樣的...

有位外籍朋友最近遇上了困難!!!
他原本是美語教師,
但今年初發生事故
於是...
成了身心障礙人士
接著呢!!
丟了工作 生活也遇上困難
重點來囉!!

他想要繼續留在台灣生活!!
(因為在受傷期間感受到台灣人的nice~~)
但他的居留證只到這個月底!!

他說只要找的到工作,就可以繼續留在台灣了!

------------------------------------------
我的疑問是~

1. 可以用'發生重大事故'來延長居留日期嗎?

2. 街頭藝人執照算是一份工作嗎~這樣可以利用這份'工作'來申請居留嗎?
(目前最近的街頭藝人考試為苗栗縣,但公佈名單領照也要九月底)

3. 有任何方法可以讓他繼續居留或是暫時居留嗎???
(不接受結婚這個奇妙的想法~"~感謝大家)
-------------------------------------------

拜託大家幫忙了!!謝謝````

毛毛蟲1216 wrote:
故事是這樣的...有...(恕刪)


打電話去警察局的外事科問看看,他們事處理外國人居留問題,

問他們會最清楚吧!
在乎,不代表一定要說出來 ; 不說出來,不代表不在乎。 但當我說出來,就代表我他媽的在乎。
如果是男的,建議到東區走兩圈看看有無善心人士願意收留
毛毛蟲1216 wrote:
我的疑問是~
1. 可以用'發生重大事故'來延長居留日期嗎?
2. 街頭藝人執照算是一份工作嗎~這樣可以利用這份'工作'來申請居留嗎?
(目前最近的街頭藝人考試為苗栗縣,但公佈名單領照也要九月底)
3. 有任何方法可以讓他繼續居留或是暫時居留嗎???
(不接受結婚這個奇妙的想法~"~感謝大家)


一本道 wrote:
如果是男的,建議到東...(恕刪)

哈哈中懇

留在台灣當然好阿~~

台灣人眼中老外可是神一般尊貴欸~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