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mdarlong0315 wrote:
內褲裡養小鳥..也了...(恕刪)
2萬塊有拿出來嗎?

jerry3410 wrote:
律師覺得小鳥在line上的態度很沒誠意,又氣著他冒用律師名字發文亂寫.挑釁我們打到二審.
於是律師直接對小鳥提出3件民事告訴(依行為次數).並提出擔保對小鳥執行假扣押,
當民事起訴狀送到小鳥手上,我猜他才真正覺得事態嚴重,主動打電話給我律師,並北上跟我談和解
小鳥到台北開調解庭.姿態跟態度都放得比較低了,所謂見面三分情,我見面也不覺得他如何可惡,
之前在螢幕前面的氣憤,彷彿過往雲煙,小鳥又跟我說了他經濟上的難處,當場又很誠意的對不起,
也願意上01道歉.
如同之前所說.整起事件始作俑者並非小鳥.他都這麼有誠意北上表達歉意了.
我想也不需要堅持要讓他受法律制裁
後來是讓他賠了一庭的律師費用,並考量他的經濟狀況,分十期攤還 並在m01po文道歉,達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