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104年10/15更新於869樓..二審判決有罪定讞--維大力蔡副總兼廠長散播文字誹謗罪)


sanoko wrote:
看869樓才剛心情好
怎麼後面又來爛水果來鬧




"卻"被判刑
言下之意,蘋果覺得蔡副總很無辜就對了?

心情爆差

不務正業 wrote:
'卻'被判刑言下之...(恕刪)


拒買維大力任何產品已經五年了啊~~~~遠目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 今...(恕刪)


jerry 大

這篇借我分享

謝謝

也辛苦了~
西裝跟"調嘎阿"真的沒的比!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 今...(恕刪)


個人想法,僅供參考:

蘋果的報導若是基於與蔡副總的訪談過程事實,對您來說在民事求償部分,應該可以增加損害賠償的金額。

畢竟,蘋果的報導以白紙黑字寫出,也在網路上大量傳播,若以人頭來算賠償金......

Jerry兄的確是好人一枚無誤....跟我一樣(自以為)。至於蟻大粒,一晃眼,我居然也跟其他關注本樓的人一樣已經戒了5年,而且逢人必宣傳蟻大粒腹腫的偉大事蹟。

2年多前我被陌生人恐嚇加上三字經,未上法院以前的調解對方態度高得像什麼似的,等接到傳票,什麼家中經濟不好、上有高堂下有幼子要養的理由都出來了。原本的想法也是要讓對方付出應有的代價,讓我平白活在恐懼之中,不給你民事求償個十W或二十W難消心中之恨。開庭幾次之後就算了,得饒人處且饒人,在法院檢察官聽到我回答說不會要求賠償也嚇了一跳(我自己也暗中嚇了一跳,啥?我什麼時候變那麼佛心啊?)。

Coolshin wrote:
拒買維大力任何產品...(恕刪)


我也是5年沒買過了!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 今...(恕刪)


被判刑確定,還敢在媒體繼續講,建議Jerry兄把資料留下來,民事庭的時候,好好的列出來求償

這種人沒有受到教訓學不乖,要叫他痛才會記得教訓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馬克蘇 wrote:
被判刑確定,還敢在...(恕刪)


已經拒買多年

持續拒買

覺的判太輕了

台灣的食品一點都不安全

難怪越來越多人要自己種菜了...
沒想到已經過五年了...

我從原PO發文的第一天就關注,時間過得真快...
原來已經五年了,
Jerry大能一路和大鯨魚對抗到現在,
應該也是無良廠商始料未及的吧,
Jerry大真的是典範, 加油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