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父親在小弟很小時就長時間不在家中,很久才會回家一次
因為他在北部還有另一個家庭,而且也不會固定給家中生活費
所以後來母親就跟父親離婚了
但是因為父親以前與人合夥投資有了糾紛,被控詐欺及偽造文書
甚至於在外面有多少債務我們也不清楚
從很久以前父親就陸續被關了幾次
最近這次又因為20多年前的一個案件要被判刑入監
因為父親是個不顧家庭的人,且又有另一個家庭
所以我們兄弟姐妹與他幾乎很少聯絡
而我自己也有自己的家庭了
實在很怕父親的這些事情會影響到我
所以想請問各位版上的大大
我是否應該去登報公告與父親脫離父子關係呢?是不是要符合一定的要件?
而且聽說去作脫離父子關係的公告其實沒有法律上的效力,只是為了要給民間的債務人看
另外以後若是父親走了~依現行的法令是否一定為限定繼承? 或是要用拋棄繼承呢?
只是希望父親年輕時做過的錯事不要連累到家人
大家平安就好~
可以請大大給些建議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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