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撞到人就該賠啦,但是剛剛看新聞報導,其中一段這樣寫的:法官考量陳婦是中小型投資公司的董事,丈夫是董事長,認定車禍使她遭受的痛苦應獲撫慰金,加上醫藥費,判決徐女須另賠22萬元。因為她是董事,丈夫是董事長就該獲賠?這什麼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