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小妹想問一個賠償的個案.
我們五樓在施工(工程約莫2個月),過程中長期有強力的有感震動,疑似因為如此,震破4樓水管.造成2f管道間大積水.而受害者就是1樓,2樓,因為水由管道間開始溢出.
經過一天的時間,水由2樓流向1樓,造成1樓淹水5-10cm.而因為1樓是服飾店造成財務損失.
而當時有跟警察備案,而緊急處理者是五樓施工人員,包含找出問題與換掉破裂水管.
=> 當時所有在場的人都認為這件事是五樓造成.
而五樓是請營建商來做室內裝潢,所以當時來談損償是營建商的法律顧問.
第一次談的人員有4F房東, 5F房東, 法律顀問 和我們受害者.
當時一點也不明白,明明是5F的問題,為什麼要4F房東出來.還有管委(因為主委在上班沒有辨法來)
而當時法律顧問跟我們講這個是小錢不用上法院,錢我們一定拿的到,只是責任的歸屬要籬清,以及賠償比例分配.還說還好你們遇到是有良心的營建商願意出來處理. 我們就很放心的回去.
過程中我們有一直打電話去追蹤狀況,那個顧問說因為約不到管理委員會主委,就這樣又過2週才進行第二次的談判.這次人都到齊了,一開始就給我們砍價(不是說小錢,為什麼還要砍),是淹水吶.我們也沒估淹水的後遺症.這次的談判是失敗的,以為公平正義自在人心,所以認為管委與4F應該不用賠償,而他們也沒意願賠償.而談判的過程中,那個法律顧問一直以另二方不賠,他也不賠的態度.讓人覺得極度不舒服.
管委的態度:屋齡20年,己過建商保固,而管委沒有義務才這個錢
4f的態度: 我們家水管莫明被打破,為什麼還要出這個錢.
而呆呆的我,不曉得他的布局,最後終算了解.最後眼看談判要破局,好心的4F代表幫我們問,5F可以賠多少,或許這個金額我們也可以接受.那個顧問用官方說法,我接受到我們x總的授權,如果沒有直接證據,我們只願意出5000元的慰問金,但不是賠償. 當時我們就想告他們,他們沒誠意,那麼小錢才4萬的賠償金. 但他們跟我們說木工艦定問題約莫才要10多萬,打官司也要請律師,林林總總都要想.而且法律是講證據,人情義理在法律上是行不通的.
弱勢的我們真的沒有辨法討個公道嗎?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嗎?
這筆真的是小錢,但是一整個感覺被欺負,有需要繳補習費打這場官司嗎?
妳不用想著甚麼4F也是受害者之類,那沒妳的事,妳要這麼悲天憫人那乾脆就鼻子摸摸吞下去.高速公路連環追撞車禍就是後車賠前車,如果受害人還要負責找出元兇的那一台車,那要搞多久啊?
4F所謂好心的幫你們問,這態度我是覺得很奇怪啦,他家水管破裂是直接造成妳們大淹水的原因,妳們向他求償,他再向施工廠商求償,這樣才是合理的程序,不然講離譜點的狀況,要是4F水管破裂前一天發生5F激烈床戰事件,難道他也要好心的幫你們問5F願意賠多少麼?沒有鑑定前原因都隨人講,可是現在擺明的狀況就是4F水管破裂淹水害樓下住戶損失,這部分他要先解決吧?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原來每個人的角度不一樣,因為我周遭的人都認為4F很無辜,屋主是一對老夫婦,將房子租給一個小女生.
事發當時小女生不在家.周遭的人都認為5F要負起全責.因為是由他們來搶修漏水問題,而且施工過程震的太誇張.所以我們先頭到尾都沒有考慮要為難4F.或許是真的太婦人之仁.
聽了01先輩的意見,覺得相當有道理,本來有想過要朝4F出發的念頭.但我們經歷這段挫敗,家中二老心情也跟著我們起起伏伏,感受相當不好,再將這個抱伏扔給4F,想必又是和我們相同的心路歷程.
至於水管老舊以及大樓老舊,這不應該也是施工前應該要做適當的評估,還好只是水管破裂,如果是大樓結構受損,那是更嚴重的問題.
不過先輩理性的分析,確實有道理,下回如果有機會再重啟談判的機制,會再好好運用.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