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騎機車看到一台計程車為了載客突然煞車往右靠,也不管後面是否有車子,
好險後面那台休旅車煞車不錯,沒有撞上去,
但是休旅車後面的機車就沒那麼好了,直接往休旅車的屁股撞上去...
接著計程車載到客人揚長而去...
我覺得明明就是計程車的關係才造成這起車禍的,難道計程車都沒有責任嗎??
不知道可不可以依行車記錄器逮人?

喇叭詹姆士 wrote:
我覺得明明就是計程車的關係才造成這起車禍的,難道計程車都沒有責任嗎??


台灣好像不看因果關係的
小黃有錯,但運氣好沒被撞到,
機車也有錯,錯在沒保持安全距離,這時不能怪別人緊急煞車。
後車追撞,未保持行車距離....你覺得呢?

zydidy wrote:
後車追撞,未保持行車...(恕刪)


幾爸昏!

喇叭詹姆士 wrote:
都沒有責任嗎??



那以後若走路跌倒是不是也可以哭爸說

我是看到那個人長的太醜才跌倒 難到她沒責任嗎??


哈哈哈
喇叭詹姆士 wrote:
今天騎機車看...(恕刪)

反正是機車要賠錢

沒差啦!

喇叭詹姆士 wrote:
今天騎機車看到一台計...(恕刪)

台灣車太多,多到保持安全距離的話,可能開到明天才會到目的地,因為保持距離就會有人亂入
但條子是不會管這些的
所以,計程車理所當然沒有責任
反正是後面的賠錢,就不用想太多了

zydidy wrote:
後車追撞,未保持行車...(恕刪)


這樣以後會不會有人為了詐財
故意緊急剎車,隨便講個理由說前面因為xxx所以要緊急剎車

電一顆腦 wrote:
這樣以後會不會有人為...(恕刪)


所以才要 保持距離 以策安全
這(距離)就是要確保,前車任何緊急或突發狀況,均可煞住車子避免追撞
其實就是增加反應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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