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繼承人都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了,債權人還會追討被繼承人生前兩年贈與給繼承人的財產嗎?
joy0325 wrote:
所有的繼承人都向法院...(恕刪)
如果是土地或房屋最好都是用買賣過戶的比較好~
雖然是兩年前了~
不過擔心這贈與行為會被債權人撤銷~
因為贈與是「無償行為」~
還是去問問代書或是律師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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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 244 條規定:(債權人撤銷權)
1.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2.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3.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4.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