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我在5/25仲介帶我看建商的2年新成屋,然後當天跟仲介簽了買賣議價委託書,因為第一次買屋,
所以也不知道有審閱期,於是就簽了委託書,也簽了1成屋價的本票當幹旋金然後仲介幫我勾選
了他們公司(21xx)版本的議價委託書也沒告知有內政部的版本.
然後5/29時我打電話去請仲介暫時不要跟建商議價(也就是屋主),因為我還想在考慮一下,
仲介也說好.
5/31晚上8點,我打電話給仲介告知我不要買了,然後仲介一時反應不過來,就先掛了電話,1小時候(約晚上9點)
仲介的經理打電話來說建商已經在今天同意賣給我了,說我不買的話要付違約金,就是簽議價委託書時寫的那張
本票(約屋價一成)
請問有人知道我該怎麼處理嗎?有辦法將本票拿回來嗎?
謝謝各位大大的幫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