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遇到小人吧
看法兩極化 感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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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已經簽了還能怎樣哩...

打電話去問勞工局吧,看能不能請勞工局介入試試看了。

打官司贏面不大,畢竟對方有你白紙黑字的簽名,而你只有口述的證據而已...
已經簽了應該救不回來

趕快找新工作比較實在
a8008403 wrote:
我就說畜牲就是畜牲…沒辦法
此時音量有放大因為當時我與同事有些距離後來領班就跑來說要罵他就當場罵他不要拐彎抹角的 有的沒的我當下馬上回覆我是在罵那個士官長沒有在罵你……
他咬定我就是在罵他明天要呈報內部有的沒的我一氣之下 想說他都叫我罵他了就說
你系咧哭爸喔! 你是有病喔 神經病喔!不要在那裡對號入座


你剛出社會吧?
我是認為
若是不爽,要罵就罵,大方承認,沒什麼了不起的,大不了再找一分工作

但我不會上網來讚牛角尖
講難聽點,他要告你公然污辱都可以,但你覺的大家有必要這樣浪費生命嗎
還是你在這間工作做了十幾年,非得要那資遺費不可
寄人籬下,萬事都得忍...
閣下忍不住了爆發,不知道後果自己有沒有想過。。。。

我們就法論事,你的確有違反第十二條沒有錯,但是,你還是可以去勞工局申訴。
縱使簽了自願離職單亦可...為什麼可以呢???

簡單來說,你就是在賭一把。
賭什麼呢???賭資方在你口出穢言的時候根本沒有錄音存證,這時候你就可以矢口否認你曾經口出穢言。
你是在脅迫之下簽下自願離職單.....

接下來不用我說你應該瞭了.....


最後勸你一句話,加油,寄人籬下,能忍就忍,換成你是主管,遇到這種下屬,你也是會想盡辦法要他滾蛋的。


a8008403 wrote:
他咬定我就是在罵他明天要呈報內部有的沒的我一氣之下 想說他都叫我罵他了就說
你系咧哭爸喔! 你是有病喔 神經病喔!不要在那裡對號入座後來組長聽到有爭吵過來瞭解



這位大大,有句話送給你: 學問好不如人際關係好,口才好不如感情好!
這句話順便送給尚未出社會青年學子,不論身在何處,人際關係絕對比你的知識和學問甚至修行來的更重要!

一般人只會面對不會互動的知識技能和書本,長久下來,自恃甚高,無形中跟朋友或上司的互動方式就顯得格格不入,甚至跟家人及親友的感情也漸疏漸遠,說實在的,一但進入團體,靠的絕對是互動的手挽和彼此的經驗人脈,觀看大大你的敘述,即使領班或組長上司有任何不妥的情況,你也不能口出這種類似向人身攻擊的字眼來先批判對方一頓,你的例子有點像最近熱門的洪生,上司不對就在公開團體場合直接批判出來,這我就不再贅述了!請自己保重!
身從無相中受生,猶如幻出諸形象; 幻人心識本來無,罪福皆空無所住。
都已經簽了還要含扣什麼...


明明就是罵他....


a8008403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7月...(恕刪)

a8008403 wrote:
你系咧哭爸喔! 你是有病喔 神經病喔!...(恕刪)

這不就是了嗎?還需要問?

a8008403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7月...(恕刪)


還好他沒跑法院再告你一條公然侮辱罪
你應該要燒香了....不然得再多賠一筆錢!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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