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查才發現大家對台灣的司法有許多的不認同,

法官法實施將近快兩年,檢舉案近百件,竟然只有一人被法院判休職一年

今天開庭律師就私底下講,這法官主觀性很強,加上成功抗告可能態度不好

一開庭態度就很差,連證據跟起訴書也讓人感覺根本就沒看

也不要說有沒有看過完整的錄音資料譯文,

如果默認不算是承認的一種的話,那今天罪犯有多少會被判無罪,

間接證據不算證據嗎?看來二審上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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