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懂法律的大大們

因為兄長不孝
家母將兄長驅離家母的房子(是頂加,但家母有頂樓產權)
但兄長把家具和個人物品繼續擺在裡面
然後把房子鎖上
硬是不歸還家母房子

請問家母有權去開鎖
並清除既有家具嗎?
裡面的物品所有權還是兄長的嗎?
他們沒有任何合約存在
但哥哥已經住十幾年了

跪求各位大大幫忙
我們已經困擾許久
家母也還在工作還房子貸款
若房子能收回
還能出租分擔一些貸款壓力

哥哥說
頂加的擁有權是屬於起造人的
又說是屬於樓下各層住戶的
就是不該是媽媽的
然後他''認識議員''

雖然聽起來收回房子很合情合理
但還是很怕媽媽會觸犯法律
希望在法律上是站穩腳的

拜託各位大大了

文章關鍵字
頂樓加蓋是違建嗎,就是沒有建築執照(多數是鐵皮屋)
如果是,那就要小心了,弄不好,頂加都要拆

這個是屬於民事,您母親可以去詢問一下免費的法律諮詢,看看有無好方法(比如存證信函....)
民事打官司曠日費時,而且費用不低,要斟酌一下

至於"認識議員",這個聽聽就好,只要你有...,不要說議員了,立委都可以
hauikimo

hauikimo wrote:
頂樓加蓋是違建嗎,就...(恕刪)


頂加是既存違建

已不考慮合解或寄存證
存證信函我並不覺得對他有嚇阻作用
只會讓他拿去跟親友說我媽壞話
也不可能合解了
因為他說他就是要我媽日子難過


這位議員有收他公司賄賂
所以是真的會''為民服務''
我也在家裡見過幾次

只是想知道我媽找鎖匠去開鎖犯法嗎

假如鎖換掉家具丟掉
換人住這樣可以嗎?


heypon82216 wrote:
頂加是既存違建已不考.只是想知道我媽找鎖匠去開鎖犯法嗎

假如鎖換掉家具丟掉
換人住這樣可以嗎..(恕刪)

自行開鎖是侵入住宅,小心犯上刑事罪,
既存違建不代表有產權或所有權
理論上頂樓是所有住戶共有
既存違建是全部列為緩拆~但難保哪一天會說要拆
這點要先說清楚

至於你哥哥的物品
是真的鬧到要以法律來看嗎?
那就問專業的法律人
而不是來01問吧

heypon82216 wrote:
頂加是既存違建已不考...(恕刪)

如果是違建,那就自行舉報拆掉吧
誰跟你說『既存違建』就可以不用拆,通常是『分期分類緩拆』而已,
違建要合法就是找建築師辦理『補領使用執照』這條路
(當然,議員關心也是一條路,但是...你懂的

所以,既然如此,來個一拍兩散,如何?

heypon82216 wrote:
想請教懂法律的大大們...(恕刪)


認識議員又如何~~
議員頂多當"和事佬"而己啦~~
通常這種"家務事"~~
議員不會去淌這種渾水的啦~~
我的意見也跟樓上的一樣.
舊公寓84年前的頂加是緩拆, 但是有舉報公共安全的話還是有機會拆除.
頂樓空間是屬於全體住戶的, 除非當初有簽訂約定專用的合約(想必一定沒有)
於法的角度來看, 聯合住戶要求頂加住戶繳租金, 就可以繼續使用.
但若是住戶賴皮不走就需要聯合住戶去提告, 這一點也是要上法院才知道.
不然大概只剩自行報請拆除的這一個兩敗俱傷的辦法.
私人物品被人丟棄的話確實是可以提告的, 除非你哥哥真的想告媽媽.
不想上法院, 那就只能請你們慢慢耗囉
有錯還請指教
aavicky wrote:
自行開鎖是侵入住宅,小心犯上刑事罪,

沒錯沒錯 , 自行開鎖是侵入住宅 , 千萬別這樣作

但是被不知名第三者偷光光或是丟到樓下 , 那就不知怎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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