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愛用真實姓名 wrote:強者我朋友每天都上01發廢文,生活娛樂版四處都看的到他的蹤跡,每天幻想被車頭燈打到請問各位大大,我該怎麼處理我朋友與他幻想的那一對車頭燈? 發文開頭就露餡...不知道蔣大,有沒有興趣再增設一個"白目與腦殘"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