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事件,我想要回到四個月前,我家那口子在年代網路售票系統訂下了兩張演唱會的票(英雄VS超女),也就是大陸那很會唱歌的女生,镸得很中性化的那位,買這張票是為了慶祝她妹的生日,但是,在演唱會的前三天突然公告由於相關程序沒過關,那傢伙不來唱歌,這也算了,打算退票,但是年代的客服電話沒有一次撥通的,總是說請稍後‧‧‧等了半小時,後來跑去主辦廠商的地址(大中華文化藝術表演團)竟然也搬走!後來跑回家狂摳年代電視台,終於轉接成功~給了電話才聯絡到廠商,打了過去,對方說我們目前已經搬到八德路XXXX....你可以直接郵寄票卷正本到公司,我們目前只提供這樣的匯款方式退票,我說那你假設沒收到呢?或是我正本都給你了,那我留什麼,他就說我們程序是如此,我想一定有問題,哪有要到現場居然還不給退的道理,一定得要郵寄。沒想到我等了兩個月,我郵局戶頭一毛錢也沒多,火大了!打了電話,那裡早已經人去樓空;請年代處理,年代給我的態度似乎我是個案一樣,一直推託,說會處理,等了兩個多禮拜,說他們也聯絡不上,請我自己找消基會,說他們當初的合約及退款契約都是交給他們處理(大中華藝術表演團),我問他們說;當初你們是對外的窗口,現在問題來了,你卻推來推去!更氣的是,年代一直認為他們也是受害者,口氣越來越差,請主管聽也不敢,說真的我火大了一,張票1200元,我買了兩張,難道是小錢嗎?再說,受害者絕對不只有我,她見我似乎有意搞上蘋果~詢問主管才說他們願意“認賠”!但是我強調,當初你們也有審核這個團體,況且你還說這團體也辦過五六次,為何你們沒有盡到監督之責。認賠,還說是他們主管自己掏腰包,笑死我!真的氣炸了!請問板上大大~有沒有也是受害者的,或是唸法律的,小弟我需要你們的建議,社會上就是有人有這種方法在洗錢,拿了投資~再退款,已經夠過分了!現在是跑了,天啊~我真的被這兩張票搞得快瘋了。請給建議吧,請受害者一起站出來吧!
(年代說歡迎我去提告,因為他們自己不能告,要我去跟消基會申訴....哪有這樣的)
(我目前有票卷影印本及拍照存證及郵局掛號憑單)年代要我傳真過去他們認賠,要退款,我該傳嗎?這樣其它的人呢?不就被凹了!謝謝大大們~請給點建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