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家有很多產品

想找一些寫手,寫試用文、開箱文

我有自己的網路平台可以散播

不需要寫手的部落格

所以我想要直接買斷文章,只有我能散播

那我該跟寫手簽合約書??還是說有紀錄就可以了??

另外假如有人盜用我買寫手的文章

我可以追求法律徒進要求賠償?

p81827512 wrote:
就是我家有很多產品
...(恕刪)


有人幫你散播免費打廣告你還要告,吃飽撐著?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p81827512 wrote:
就是我家有很多產品想...(恕刪)


簽約買斷

聲明買斷後擁有該文章著作權

如被盜文,擁有註作權的人能告
做人不要太認真,認真不會有好事的,尤其在這裡可以證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