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最近在網拍買東西跟賣家有點糾紛 , 打算上法院了 , 問了律師表示要先寄存證信函
但是檢查當初買過來的東西托運單 (郵局包裹) , 賣家只寫了 XX市 XX區 這樣子 , 連路名都沒有
姓名也只寫 X先生
手機也只有留跟網路上相同的 , 網路也沒有任何名字、店址
只有一個銀行的帳戶
感覺很顯然就是早就有防備了 , 就算你要告你也找不到我這樣
難道沒有任何辦法去查寄件人資料了嗎? 請各位大大幫忙想看看
糾紛詳細內容我就不說了 , 但真是有扯到 , 而且對方拍賣評價還破千沒負評 ...真是OO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