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一直想要有一隻萬寶龍的筆,只是覺得時後未到。後來決定買來送給一個客戶,雖不是說貴可就是捨不得。於是放了一個多月,那個客戶有一件事讓我有點生氣,找到理由不送了,就拿來自己用。昨天開箱了

不值得的消費
不值得的消費說實在的,真不曉得貴在哪裡?還不到一天,有點無趣,只剩下拿來po用而已。用之無味,棄之可惜。
想想,一直想要買volvo s80, 我想買了大概也沒啥感覺吧!畢竟雙B都開過E300和735了。
這告訴我,想想可以有動力,真的去買了,就乏味了,人真是賤。
所以奉勸物慾強的朋友,真的該回頭想想,買了真的會讓你高興嗎? 會的話那值得,如果買了就會丟一旁的人,那控制一下慾望吧!
文章關鍵字
滿足想擁有的慾望而達到快樂的目的=這也是消費行為的部分意義. 買了, 就享受擁有的快樂吧! 好好珍惜,哪天要是愛弛了就再轉賣, 在自己不會有所損失的前提下, 一兩次後必會對物慾追求的體晤有了相似感觸. 追求然後擁有好像終究都是一場空.
人生。 也是相同的邏輯阿

到頭來也是要進棺材

那過的好 高官 破億 像擁有很多很好的物質

想開的心境

就像你一樣
無慾則剛

但是人很健忘。遇到事情

又全都忘光光


siva01 wrote:
人生。 也...(恕刪)


等林志玲每天都睡你旁邊,久了你也沒什饃感覺。
人就是這麼一回事。
林志霖 也是會 繞賽 大便 剔牙低

志琳姊姊愛你喔
所以該享受的是過程,而不是結果,假如你買筆之前去研究它到底貴在哪裡,你研究出心得了,買了,就得到滿足了。像我有個朋友要買一隻電動起子,最後研究出心得,電動起子的種類差異價格講得頭頭是道,其實沒什麼意義,讓生活有趣一點而已。
沒什麼吧,買一隻筆造就多少就業機會,擴大內需啊,不會不值得

《西京雜記》:
韓嫣好彈,常以金爲丸,所失者日有十余。
長安爲之語日:「苦饑寒,逐金丸。」
京師兒童每聞嫣出彈,輒隨之,望丸之所落,輒拾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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