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各位大大!對於簽名的疑問~如果透過(複寫紙之類的東西)的話,那麼(複寫紙)下的簽名,有實質上的法律作用嗎??因為~領薪水的時候,明細有問題,後來又補領了一些(伙食補貼),可是公司拿出來的(像是公司要留存的),不知道是什麼單子(有點像是三聯單或二聯單),領錢時總是特別的高興,就沒特別去注意,直接在上面簽了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