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想請問新公司到任要附轉出單及離職證明問題
因為我是交接不到30天(從8/26告知到9/10離職 8/27再寄MAIL跟主管說交接事宜) 先前服務時間4年6個月
舊公司人事在我還沒離職就說,你沒交接30天,就是手續都不必辦
沒有所謂"離職",因為你到時候還是要上班,所以一定會三天不到,就是三曠了
目前已經到新公司任職9/16到職 舊公司三曠公告也出來了
說真的本來不願這樣離職 但是因素很多 再加上新公司離家很近 薪水高了些
自然想把握這個offer 現在新公司一個定要離職證明跟勞健保轉出單

想請問:

1.勞健保轉出單除了跟舊公司領還有其他方法嗎 因為前公司為了要讓我是三天曠職 9/11
9/12 9/15會繼續保勞健保 最後依據三天未刷卡曠職 請問有別的方法可以拿到勞健保轉出單嗎

2.我有跟舊公司問服務證明(離職證明)申請方式
他說要我本人回去填表 再跑流程 多久不知道 之後在通知我可以領取 而且要本人
服務證明不是隨開隨有嗎?而且我不在意他寫三天曠職 新公司也知道三天曠職原因
但是仍然說希望我回去申請
但是 因為這樣要請兩次假 對新公司給我的印象也不好 想請問該怎樣解決


而且我覺得舊公司就是會用"拖"字訣,盡量拖甚至不通知
原本新公司說:應該可以用寄的吧不能寄太誇張了
可是我第一次打去問舊公司人事,他一聽到我的聲音問他:你好我有事情想請教您
他就直接說:不好,我很忙怎樣
問了以後說出了離職證明的處理方式,然後我問不可以用同事代領的嗎?
他就很硬的回說:沒理由聽一個寧願為了加那2-3000元就出賣自己的人..

當初我跟人事提出離職,他跟我說我應該處理的方式是:跟新公司說我這邊要交接30"工作"天
然後說自己要當一個負責任的人,如果新公司說這樣我們不可能錄用你
你就回他說那就給別人機會,我還是希望可以當一個負責任的人,以後如果有職缺希望可以錄用我
還說這樣說新公司一定超感動,淚流滿面,這樣的人才怎可以不錄用

我覺得那根本不可能...最後我只會變成一個無業的人,而且是自願離職,連救濟金都無法領取

最後當然我選擇三曠...我不想放棄這個機會,工作難找,我從今年2月看104到8/25通知錄取

中間面試4~5家都開比現在薪水低,而且福利沒現在好,自然想把握這個職缺

希望大家給我意見,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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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hol wrote:
各位好 想請問新公司...(恕刪)

別的方法可以拿到勞健保轉出單嗎

以前的討論還可以參考參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1166176
~處處留心皆學問~人與人之間的緣份格外不可思議啊~惜緣~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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