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是枕邊人住台北市要到屏東警察局報到WTF!!!!說一個開車的人撞到機車騎士然後他把騎士載去醫院留了號碼人就跑了好死不死 留的號碼是我枕邊人的明明醫院監視器就有拍到人也拍到車子真的得大老遠跑過去嗎?有什麼辦法不用過去嗎超蝦的....以後要整人就用如此方式 留假電話然後讓人家大老遠跑一趟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