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是枕邊人住台北市
要到屏東警察局報到

WTF!!!!

說一個開車的人
撞到機車騎士
然後他把騎士載去醫院
留了號碼
人就跑了
好死不死 留的號碼是我枕邊人的

明明醫院監視器就有拍到人也拍到車子
真的得大老遠跑過去嗎?
有什麼辦法不用過去嗎
超蝦的....

以後要整人
就用如此方式 留假電話
然後讓人家大老遠跑一趟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是這樣嗎

mr.獅;:彘 wrote:
重點是枕邊人住台北市...(恕刪)

跟警察說不是你就好,
你們人在台北,
不在屏東,
那天你們在台北那裏,有不在塲証明之類。


mr.獅;:彘 wrote:
明明醫院監視器就有拍到人也拍到車子


你怎會知道((明明醫院監視器就有拍到人也拍到車子))
警察告知


不可能單單打留下來的電話
既然有車牌號碼勢必追蹤車主

aavicky wrote:
跟警察說不是你就好,...(恕刪)

+1
直接告知不行嗎
不然每個人都亂留不就天下大亂

mr.獅;:彘 wrote:
重點是枕邊人住台北市...(恕刪)


有沒有說什麼...要你打什麼電話跟哪位警官連絡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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