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是原告2.收到民事判決書,內文有提到(本判決得假執行)及(依職權宣告假執行)3.我不用提供擔保(內文沒寫到)想問1.我還要等收到判決確定證明書才能去做假執行嗎?2.如果先假執行了,在後來有收到判決確定證明書的話,我還要去做什麼法律動作嗎?3.我還有其他事項要注意嗎?另外請問有辦法查到被告的勞保投保資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