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錢包遺失,打電話至悠遊卡公司詢問,我悠遊卡有做自然人憑證的載具歸屬,我是否可以將我儲值的前移至我的新卡。客服小姐一副很不爽的說,你載具歸屬是向內政部歸屬,又不是向我們歸屬,你不能證明卡片是你的。我回復,自然人憑證不就是我本人的證明嗎,客服更無奈的回答我,那是內政部的事情,你要去內政部反映。那我是在歸屬好玩的嗎,現在才知道原來自然人憑證是不能證明我本人的歸屬....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