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時候出了車禍,我是主幹道上直行車時速大概60
對方開轎車從巷子裡面衝出來我來不及煞車撞上去
對方車也沒什麼事而我的機車因為正面撞擊前面幾乎全毀,電腦、龍頭、車架都歪了
車行幫我估價修理要4萬2
我的車只買了兩年多RSZERO



人的部分左膝蓋有10*10的撕裂傷、額頭三公分撕裂傷
住院住了11天出院休養兩個多禮拜等於一個月沒工作
而我一個月薪水底薪28k
傷口痊癒之後還要貼矽膠片防止蟹足腫
還有之後雷射費用(額頭三公分+膝蓋14公分)
全部損失我跟他求償25萬(包含強制險可以理賠的部分約五萬)

這個金額會不合理嗎?
畢竟我的傷疤很長14公分要雷射
這麼明顯也很影響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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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10717 wrote:
四月的時候出了車禍...(恕刪)


撞到你的是李倩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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