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規定第一次申請印鑑證明一定要本人辦理..
但如果申請人有精神疾病是否可以委託辦理呢?
文章關鍵字

bb961 wrote:
有規定第一次申請印...(恕刪)

要有委託書
世人皆聰敏 唯獨我腦殘 砲輸腦殘者 智慧何以堪
申辦印鑑登記及印鑑證明注意事項

一、 印鑑登記、變更、廢止登記

(一)申請人:

1.原則:當事人親自辦理。
2.例外:受委任人或法定代理人代辦。

(1)在國內曾設有戶籍旅居國外國民得出具委任書或授權書委任他人代辦。
(2)臺灣地區人民旅居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得出具委任書或授權書委任他人代辦。
(3)在營軍人得由所屬連級以上部隊長核轉其印鑑登記機關辦理,或經所屬連級以上部隊長證明身分後出具委任書委任他人代辦。
(4)矯正機關收容人得由矯正機關核轉其印鑑登記機關辦理,或經矯正機關證明身分後出具委任書委任他人代辦。
(5)意識清楚之重大疾病患者或不能行走者,得檢具醫師或村(里)長之證明書及委任書委任他人代辦。
(6)在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施行隔離治療之病患,得由醫療機構核轉其印鑑登記機關辦理,或經指定隔離治療機構證明身分後出具委任書委任他人代辦。
(7)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辦。

(8)隨船航行之船員,無法取得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以下簡稱駐外館處)、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者,得向其隸屬船舶公司或代理行取得證明書後委任他人代辦。
(9)當事人出具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或認證之委任書委任他人代辦。

567可能跟您比較有相關
我這個月是本人親辦
聽到隔壁桌要委託辦理
不知道是不是沒有委託書還是甚麼
戶政事務所有打電話詢問
也會核對其身分
能的話還是一起帶去辦理比較方便
希望能幫助到您

bb961 wrote:
有規定第一次申請印鑑證明一定要本人辦理..
但如果申請人有精神疾病是否可以委託辦理呢?...(恕刪)


印鑑證明申請後印鑑章視同本人喔

精神疾病必須要有證明及公證過的委託書

不然隨便委託代辦就可以把別人的財產過戶了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印鑑證明申請可以限定使用用途,可以不用擔心會被財產過戶。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