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小姐請問妳怎麼稱呼?
張:我姓張
警:請問妳有拿刀砍對面住戶的門嗎
張:有啦,當時我喝醉了
我:妳為什麼砍我的門?
張:反正砍都砍了
警:那你有打算賠他損失嗎?
張:看看多少錢我賠給他嘛
警:那你們互留電話,自己和解吧
接著就關上門了
之後我問員警報案三聯單的事,並且需不需要做個紀錄,員警只說”你們私下和解就好了”,我再問”那至少有公共危險罪或是吸食三級毒品吧?”,員警回”公共危險罪的話,又沒砍到人,三級毒品方面,也只有行政裁罰,不繳也沒事,沒多大效用”,接著員警就離開了,連監視器也沒看,我還自己去找社區經理將錄影片段調出來,截圖並且彩色列印出來,騎著車頂著大太陽拿到派出所去給那位員警,說”警察先生,你忘記調監視器了,我都幫你弄好送來了”,唉!我都以為公共危險罪是公訴罪非告訴乃論,沒想到是砍到乃論阿,當晚就有便利商店的人員送酒過來說是我這戶訂的,到底是誰訂的?相信大家都知道。
後續維修費用估算出來後,對方就先拖延,然後就不接電話,維修當然也就不了了之了。所幸社區管委知道後用盡辦法將他們趕離此社區,好佳在她們只是租客,不過還是欠了幾個月的租金,警察後來還有說不然就上法院提告她,唉!算了,警察都不警察了,公權力都在睡覺。有登記報案人資料,卻無登記加害者資料。
再說一下此住戶的情形,上午及晚上都在拉K,搞得梯廳及逃生通道都是K味,門口鞋子雜亂一堆,常有多人出入,常住是兩名女子,貓屎貓砂及便當盒與一堆菸蒂垃圾共計10餘包一堆梯廳就是10餘天,清潔人員受不了主動丟過一次之後,對面住戶就不自己丟了,本來我就打算裝沒看到,把自己家裡大門密封做好就好,應該是有人去投訴,所以認為是我去投訴才砍我大門吧!對了,之後那戶清潔後門窗全開了好幾天,味道還是散不去,後續的租客還反映冷氣家具床簾味道很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