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想請問一下關於兵役的問題 :
小弟是台南人,當初體檢是在榮民醫院,
有跟醫生說過小時候有發現心律不整的問題,
但最後出來是常備役。
然後最近發作去奇美醫院檢查是心房顫動(免役症狀)於是就申請複檢,
複檢安排在成大醫院,但因為是陣發性的所以在成大住院觀察期間並沒有發作,
複檢的醫生說如果複檢時正常,到時候要用奇美的報告去申請改判。
請問這樣子改判的機率高嗎?
發作時十分難受,而且因為陣發性的發作時間不一定,很怕在軍中出意外。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相同的經驗,或是知道改判體位時接不接受民間的私立醫院診斷書?
謝謝大家




























































































